上海单位摩托车业务办理地点有哪些
上海单位摩托车业务办理地点和时间
1、公安局、检察院、法院、司法局、安全局等单位摩托车按照市公安局规定的警用摩托车办理方式办理。
2、电信、邮政、快递、自来水、煤气、电力等单位摩托车、以及单位摩托车额度委托拍卖在黄陂北路9号福地大酒店(市政大厦对面)403室市交通局控购办公室办理。联系电话:63902650。
3、领取摩托车额度证明和额度拍卖委托手续在福州路108号上海国际商品拍卖公司办理。联系电话:63392222。
4、日常办理时间为每周一至三,9:30-11:30受理申请。办理周期为10个工作日(节假日除外)。
另附:上海单位摩托车业务办理条件
1、单位沪A、沪B摩托车已办理注销(报废)手续的、且持有在有效期内的注销(报废)证明的。
2、单位失窃摩托车已办理失窃登记满1年且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失窃注销证明的。
3、本通告实施前,单位持有在有效期内的《上海市机动车注销(报废)更新证明》和《上海市失窃机动车注销更新证明》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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